根据自治区通知,2022—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和民族团结联谊活动表彰分配我州先进集体名额8个和先进个人名额40个。经过自下而上层层评选,并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后,确定上报名单。
现对拟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凡对拟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意见建议,可向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巴州司法局七楼710办公室,联系人:汤刘帅,联系电话:0996—2696015,邮政编码:841000。
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