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日报》消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任华)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第六届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新疆质量奖”)即将揭晓,本届新疆质量奖名额增加至5个,首次设立提名奖。
据介绍,新疆质量奖设立于2013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主要授予在我区依法设立、在创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广先进质量理念、推行科学质量管理方法等方面成效突出,具有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对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有效期为4年,获奖企业(组织)可在有效期满后重新申报。截至目前,我区已有12家企业获新疆质量奖。
本届新疆质量奖在奖项设置、评选范围等方面都做了调整,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企业积极申报参评。按照今年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新疆质量奖设质量奖(正奖)、质量奖提名奖两个档次,评选周期为2年。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5个组织,质量奖提名奖名额每届不超过10个组织。评审工作按照通知、申报、审核推荐、资格审查、材料评审、陈述答辩、现场评审、审议、审定9个程序进行。
“新疆质量奖的评选将引导、激励我区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弘扬工匠精神,不断提高全区整体质量水平,持续做优新疆质量品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处长梁玉铸表示,将积极开展质量标杆组织培育,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营水平,对标行业的龙头和领军者,争做标杆,带动当地经济和行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