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提离婚 丈夫转账18万“还债”

法院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巴音郭楞日报 2024年01月04日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那娜    

  夫妻感情破裂提起离婚,男方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转移。这种情况法院如何处理?

  2009年,大兵和夏静(均为化名)登记结婚。由于家庭矛盾不断加剧,2022年初,夏静向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审理时发现,在夏静提出离婚后,大兵向他人转账18万余元。

  “结婚前,我们在这家店购买了冰箱等物品,一直没有付钱,这些钱用于偿还货款。”庭审中,大兵解释这笔钱的用途。

  在法官的追问下,大兵又给出另一个解释:该款项用于倒卖二手车。

  对于大兵的两种说法,夏静均表示不知情。

  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特别是大兵私下向案外人转账的行为,且未对该笔款项用途提供相应的证据,对钱款去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及说明。

  最终,法院认定大兵存在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情节,依法判决:对上述财产大兵分得8万余元,夏静分得10万余元。

  大兵不服,上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市中级法院驳回了大兵的上诉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证明夫妻一方转移共同财产

  存款 夫妻共同存款的流向,可以向存款所在银行申请查询账户流水,如果自己无法查询,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并且要求对方说明存款的去向和用途,审核其转款的必要性和真实性。

  房产 夫妻一方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另一方可以依法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善意第三人取得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处分夫妻重大的共同财产,如买受人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从单方处购买,认定该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的信息可以在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查询。

  债务 以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的方式转移共同财产的,在夫妻离婚时,由作为配偶一方的债务人举证证明,其所借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合意或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举证不能,配偶另一方不承担赔偿份额。

  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据《新疆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