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日报》消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冉虎) 近日,财政部下达2024年财政贴息和奖补资金64.4亿元,用于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预拨,其中,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获得预拨资金16492万元和6872万元。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中央财政预拨资金预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中央财政预拨资金在东部地区共安排26.74亿元,中部地区共安排19.73亿元,新疆所在的西部地区共安排17.93亿元。
近日,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新疆所在的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
除中央财政预拨资金外,今年各地方财政将为汽车以旧换新配套的资金规模近47.58亿元,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合计将提供近112亿元的补贴。《通知》中指出,2024年全年报废汽车回收量指标为378万辆。
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通过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