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Si6_2Num7XGTKCiwLtIUQ,提取码:jm99。
2.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张先生:1878455561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所有社会人士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电子邮箱:1356439062@qq.com;电话:18742776627;信函邮寄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龙腾居11号楼C-5室。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本公示见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洪瑞合塑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