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当场履行 让解纷“一步”到位

巴音郭楞日报 2025年01月02日

  本报库尔勒1月1日讯 (记者 廖军 通讯员 阿巴斯·喀迪尔) 记者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且末县人民法院近日通过诉前调解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8年3月,艾某与海某签订了一块土地的买卖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60000元,艾某先行支付了3000元作为保证金。然而,艾某因资金问题迟迟未能支付剩余的57000元。海某因此将艾某诉至且末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详细审阅了案卷,发现案件标的较小、事实清晰、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与双方当事人初步沟通中,调解员了解到被告有履行意愿,且双方争议不大。基于减轻双方当事人诉讼负担、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初衷,调解员组织了诉前调解。

  经过调解员多次耐心的沟通和协调,艾某最终当场支付了57000元,案件得以顺利解决。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员始终耐心细致地向原告和被告解释法律条文和道理,让当事人不仅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更体会到了法官公正执法的温情。

  且末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处理的全过程,持续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努力实现案件的圆满解决和纠纷的根本平息,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