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农机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巴音郭楞日报 2025年01月02日

  本报库尔勒1月1日讯 (记者 廖军 通讯员 刘琴琦) 记者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焉耆县人民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马某与被告冶某曾协商将一台东方红拖拉机以32000元的价格进行转让,马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全额购车款。然而,后因冶某个人原因,双方解除了拖拉机买卖关系。冶某因未能及时返还32000元购车款,向原告出具了借条。还款期过后,冶某仅返还了6000元,剩余26000元一直未支付。马某多次催款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冶某诉至焉耆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审查了所有案卷资料,并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迅速启动了调解程序。鉴于双方情绪较为激动,法官首先采用了“背对背”调解策略,以了解双方立场并缓解紧张情绪。接着,通过“面对面”调解,有效降低了双方的沟通障碍。

  在调解过程中,马某表达了因购车失败导致资金损失的不满,而冶某则坦白了自己目前的经济困境。法官从法律和情感的角度出发,强调了借贷关系的正当性,并指出即便交易未果,双方的道德义务仍然存在,不应让一次不幸的事件破坏彼此间的关系。

  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和细致工作,原本情绪激动的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冶某同意立即偿还马某6000元,并承诺在2025年1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剩余的20000元。

  下一步,焉耆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案件调解机制,充分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在预防风险、解决矛盾、保持稳定方面的作用,不断提高调解的效率和质量,致力于在诉讼前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减少当事人的经济和时间成本,持续推动便民司法诉讼服务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