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stora ge/app/public/announce/20250126/62B415C7F815280318998.pd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环评单位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曹文洁,联系电话:0991-581449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受规划实施影响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 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和静县水利局
通讯地址:和静县天鹅湖路1099号农牧大厦11楼
联系人:宁鹏
联系电话:1377963795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曹文洁
联系电话:0991-5814497
邮箱:32861126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和静县水利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