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库尔勒6月18日讯 (记者 张效红 通讯员 王香军) 18日,记者从第二师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模式,仅用3天便调解一起网络贷款服务费纠纷,在展现司法效率的同时,更彰显司法温度与柔性解纷优势。
记者了解到,王某因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资金周转,在网络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有渠道办理低息贷款”的李某。李某承诺收取1万元服务费后,两三天即可放款,若办理失败将立即退款。王某轻信其言,当场转账。然而近一个月过去,贷款始终未到账。王某多次催讨,李某却以“更换合作金融机构”“等发工资还款”等理由拖延,最后甚至失联。醒悟过来的王某在亲戚的帮助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返还1万元。
案件受理后,鉴于王某的特殊情况,法院立即开通“绿色通道”。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晰、标的额较小,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34团法官工作室处理。调解过程中,李某辩称自己并非存心欺骗,只是轻信网络贷款广告,且表示无力偿还。
法官实地走访发现,李某父母年迈无收入,李某本人常年在外打工谋生,本质并非职业骗子,态度诚恳。法官遂从情理与法理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向李某释明拒不退款将面临强制执行、被列入失信名单等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导王某体谅李某实际困难,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分3个月偿还1万元,纠纷圆满化解。
“调解避免了判决可能激化的矛盾。”承办法官介绍,相较于普通诉讼程序至少3个月的审理周期,本案通过先行调解,运用电子送达、视频调解等方式,实现当事人全流程“零跑腿”,大幅降低双方诉讼成本。
法官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网络借贷鱼龙混杂,切勿轻信陌生人“低息贷款”“快速放款”承诺,更不要随意向他人转账支付所谓“服务费”“手续费”。办理贷款务必选择正规金融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遭遇纠纷,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