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错过出口、不熟悉路线等不是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的借口。下面两起案例中,驾驶人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高速公路行车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10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指挥室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G7京新高速米东区往昌吉方向北京路立交桥处,一辆小轿车突然紧急制动,停在第三车道与第四车道之间,差点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事后,民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证实该群众举报属实。经询问,驾驶人文某从米东区前往新市区,准备从北京路立交桥驶离高速公路,因错过出口,想从行车道转入匝道。文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10月26日17时49分,高等级公路支队阜康大队指挥室民警发现,G7京新高速公路准东立交桥匝道应急车道内停了两辆重型半挂车,两名驾驶人在车外聊天。原来,驾驶人阿某、迪某由于不熟悉路线,行至准东立交桥路段时,索性把车停在应急车道内,下车探讨行车路线。阿某、迪某分别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9分的处罚。(记者 韩晋 通讯员 刘笑 隋建明 杜渊源)
(据《新疆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