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库尔勒8月10日讯 (记者 陈彦强) 10日,记者从巴州民宗局了解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及博湖县、尉犁县兴平镇达西村等单位被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为“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各族干部群众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激发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活力,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依据《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自治区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决定:命名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等12个县(市、区),米东区三道坝镇等53个乡镇(街道、场、管委会),尉犁县兴平镇达西村、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14个单位为“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库尔勒市丝路街道、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和硕县曲惠镇、若羌县吾塔木乡、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政协办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州党委巡察办)、和静县哈尔莫敦镇乌兰尕扎尔村、和硕县特吾里克镇龙驹社区、尉犁县兴平镇达西村、且末县且末镇加哈巴格社区、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焉耆回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新疆凯瑞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瑞源乳业)、尉犁县罗布人村寨景区管委会、库尔勒市团结街道团结清真寺、巴州人民医院、库尔勒市行政服务中心、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被命名为“2023年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