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彦强 通讯员 张英明
“要不是调解员耐心工作,真不知道这事还要僵多久。”拿到工资欠款的热某长舒一口气;务工受伤的艾某在司法工作人员的悉心协调下,逐步获得应有赔偿;经济纠纷当事人现场握手言和、款项即时兑现……今年以来,轮台县紧扣自治区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创新“法理+情理”调解模式,精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法治温度浸润民心,以基层治理实效筑牢社会稳定根基,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常态普法强根基 法治理念润民心
法治宣传是预防矛盾的源头工程。11月27日,轮台县司法局联合群巴克镇司法所,在群巴克农牧民市场开展“法治护航秋收季”主题普法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活动现场,“法治货郎”队伍穿梭于摊位与人流间,向赶集群众、商户发放民法典涉农条款、防范电信诈骗等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土地流转、劳务用工、债务纠纷等高频问题的法律解决路径。针对秋收期间涉棉、涉农纠纷高发特点,工作人员现场开展“巡回问诊”,对群众提出的采收结算、邻里地界等疑问逐一答疑解惑,当日累计服务群众200余人次,化解萌芽状态矛盾12起。这种“零距离”普法模式,让法治知识融入市井烟火气,推动法治理念从“知”到“行”的转变,为基层治理筑牢思想根基。
靶向施策破难题 天灾纠纷巧化解
天灾难测,民生为要。今年夏季,轮台县哈尔巴克乡麦某从草湖乡热某处承包的193只小山羊因突发洪水意外死亡,7万元赔偿款与借款争议让双方合作关系陷入僵局。草湖乡司法所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介入,摒弃粗放“催款”模式,深入梳理纠纷症结。调解员一方面依据民法典中不可抗力与合同责任相关规定,向麦某明确承包方与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充分考量天灾特殊性与麦某还款压力,向热某耐心阐释实际难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数小时细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麦某当场支付6万元欠款,并约定年底前结清剩余款项。这场天灾引发的经济纠纷,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守住了邻里和睦情谊。
温情调解化纠纷 履职担当暖民心
“司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融入每一起纠纷调解的实际行动。9月,哈尔巴克乡司法所接到卡西比西村村民艾某与安某的劳务纠纷调解申请——艾某受雇搬木头时意外腿部骨折,双方就医疗及务工赔偿金数额多次协商未果。调解中,工作人员发现艾某丈夫未到场,难以全面掌握家庭实际情况及核心诉求。为确保调解公平公正、兼顾法理情理,司法工作人员当即与艾某约定时间,待其丈夫陪同到场后再开展全面调解,同步与安某对接核实务工事实、梳理纠纷焦点,明确责任划分、费用核算等关键环节,以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解读民法典劳务关系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推动纠纷在法治轨道妥善解决。目前,司法所持续跟踪调解进展,以细致服务让群众在纠纷解决中感受司法温度与力量。
现场兑现解民忧 基层治理见实效
“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轮台县将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落到实处。10月16日,哈尔巴克司法所接到一起经济纠纷调解申请,当事人自主协商无果后寄希望于司法调解。司法专干立即启动调解机制,安排专职调解员对接,凭借扎实法律素养与丰富经验,打出“法理情交融”组合拳:以民法典、人民调解法为依据,厘清权利义务边界,让调解有“法”的底气;以换位思考式沟通疏导对立情绪,让调解有“情”的温度。最终双方当场达成一致,款项即时兑现,纠纷圆满化解。此次调解既高效解决群众烦心事,又避免矛盾激化,彰显了基层司法所在社会治理中的“减压阀”“稳定器”作用,赢得群众真心认可。
每一起纠纷的成功化解,都是一次法治精神的生动传播;每一次握手言和的背后,都凝聚着基层调解员的坚守与担当。下一步,轮台县将持续深耕基层法治建设,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以精准高效的调解案例和贴近群众的宣传服务,将法治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群众在每一起纠纷解决中感受公平正义,让和谐之花在基层沃土持续绽放,为“法治轮台”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民生力量,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基层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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