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库尔勒11月5日讯 (记者 李伶 通讯员 巴图赞东) 4日,记者从巴州红十字会了解到,为了让更多城乡困难宫颈鳞癌患者得到救助,自治区红十字会调整了宫颈鳞癌患者大病救助条件、标准等相关要求,将符合手术指征的患者和供养在校生的单亲母亲也纳入救助范围,并将原先的“一名患者只救助一次,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且不可重复申请救助”救助规则,修改为“一名患者最多可申请三次救助,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
据悉,今年,自治区红十字会共争取到财政资金150万元用于“爱之天使”宫颈鳞癌患者救助项目。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患者可以申请救助:一、确诊为宫颈鳞状细胞癌,在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治疗的患者。二、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单亲母亲及供养在校生的困难家庭患者。一名患者最多可以申请三次救助,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2万元,救助款将直接打到定点医院账户。
项目联系人:巴州红十字会巴图赞东。
联系电话:13899094633 0996—204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