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法治 2025年10月28日

女子不继承父亲房产

法院:强制继承后履行还款义务

  一边欠债200万元不还,一边迟迟不肯继承亡父房产,债务人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却难倒债权人。近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法院最终判决债务人继承并享有全部产权份额。

  2020年,做生意的小张、小刘夫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好友赵先生借款200万元。想着与小张有多年的交情,赵先生爽快地借了钱。可到了还款日期,夫妻俩玩起了“拖字诀”,今天说货款没到账,明天称家里有急用。

  多次催讨无果,赵先生一纸诉状将小张告上法庭。在法院调解下,小张当场认账:“还!一定还!”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可谁能想到,这竟是新一轮“躲猫猫”逃债的开始。

  调解协议付款期限届满后,小张一分未还,赵先生申请强制执行,小张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赵先生再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小刘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小刘共同偿还该笔借款。判决生效后,赵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仍未发现小刘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就在赵先生心灰意冷时,执行法官依申请调查发现一条关键线索:小刘的父亲半年前去世,遗留了一套房产,但她一直不去办继承。

  原来,小刘作为唯一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明明可以继承父亲留下的房产,却故意拖着不办继承手续,让房产始终登记在已故老人名下,天真地认为这样法院就执行不了。法院当即查封系争房屋,并告知赵先生可以提起代位析产诉讼。于是,赵先生将小刘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小刘对其父亲名下房产继承100%份额,强制办理过户至小刘名下。

  这下小刘也急了。“我爸口头说过房产给外孙,我没继承权”“房屋权属存在争议,我叔叔也有份额”……在法庭上,小刘突然抛出“口头遗嘱”“隐形产权人”等说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刘怠于行使继承系争房屋的权利,损害了赵先生债权的实现,赵先生依法有权提起债权人代位析产之诉。

  系争房屋登记在小刘父亲名下,基于现有证据证实小刘是该房屋的唯一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口头遗嘱需在生命危急时订立,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虽然小刘辩称,父亲曾经口头表示要将系争房产遗赠给外孙,但是并未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实。另外,该房产权属争议只有小刘的一面之词,并没有提供推翻产权上登记为其父亲的相关证据。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小刘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目前,系争房产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赵先生有望拿回欠款。

  >>法官提醒

  通俗来讲,债权人代位析产纠纷诉讼是指,债务人装傻不分割共有财产(比如,继承的遗产、与他人共有的财产等),依债权人起诉请求,法院替债务人“继承财产”或者“析出产权”。本案中,小刘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故意不继承其父亲房产,法院就“帮”她继承。在恢复执行中,法院还将拍卖房产。

  诉讼中,债务人借口“隐形产权人”“有遗嘱”等,没有“实锤”的证据支持,狡辩不得不放弃继承,并不是明确放弃继承财产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民法典规定放弃继承的法律效力。即使债务人假意放弃继承房产,但是经法院查明其实际占有使用,也会被认为债务人是恶意逃避债务,认定其放弃继承行为无效,判决债务人继承房产。(据《新疆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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