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和硕4月6日讯 (记者 廖军 通讯员 史光耀) 一笔66万余元的拖欠货款,一场原本剑拔弩张的商事诉讼,在和硕县人民法院的柔性调解下,最终以双方握手言和圆满解决。这起涉民营企业钢材买卖合同纠纷的高效化解,是和硕县司法机关践行能动司法、护航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的生动实践。
原告某商贸公司与被告某制造公司素有业务往来,被告因资金回笼困难,长期拖欠原告66万余元货款未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原告某商贸公司依法将被告某制造公司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灵活运用“背对背”沟通与“面对面”协商相结合的方式,既充分考量被告企业实际经营困境,也坚决维护原告企业的合法权益,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细致协调化解分歧。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与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于协议签订当日先行支付16万元货款,剩余50万元分三期付清;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主张。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两家企业至此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此次调解耗时短、成本低,既帮助原告企业快速回笼资金,也为被告企业预留了资金缓冲空间,实现了案结事了、互利共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据悉,近一年来,和硕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涉民营企业纠纷338件,调解结案138件,平均调解周期缩短至15天,较往年大幅缩短60%;依法执结涉企案件144件,执结到位金额1.81亿元。同时,该院司法服务覆盖企业72家,帮助企业排查化解潜在法律风险29个,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辖区民营企业营造了公平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为和硕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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