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轮台阳霞矿区塔里克一号矿井120万吨/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新疆轮台阳霞矿区塔里克一号矿井120万吨/年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类别属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井田位于轮台县城东北方向40公里处,阳霞镇西北方向约23公里处,隶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管辖。煤矿建设规模120万吨/年,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建设内容包括矿井工程及选煤厂工程,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www.xjlt.gov.cn/xjltx/c110446/202410/f396f5b546cf42c283db7b0e0bd5eb77.shtml
建设单位: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阳霞镇
建设单位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人邮箱:312665696@qq.com
联系人电话:19390605997
评价单位: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青年路18号
评价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邮箱:570037312@qq.com
联系人电话:0351-4116079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主要为井田内及周边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或团体。
2、征求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毕反馈意见或建议后,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并提供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